嘉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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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的互联网债权人会议
2020-04-14
[摘要] 2020年2月7日下午,嘉华所作为上海鹏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翔公司)破产管理人,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的组织下,成功利用互联网债权人会议系统召开了鹏翔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成员谢军律师、蒋凌华律师、郑婷律师出席了会议,顺利完成了会议的召开以及各项方案的审议表决。

2020年2月7日下午,嘉华所作为上海鹏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翔公司)破产管理人,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的组织下,成功利用互联网债权人会议系统召开了鹏翔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成员谢军律师、蒋凌华律师、郑婷律师出席了会议,顺利完成了会议的召开以及各项方案的审议表决。通过互联网远程会议的手段,不仅有效阻断了线下人员聚集而传播疫情的可能性,更切实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等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目前严峻的新冠肺炎(NCP)疫情防控形势下,做了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2020年2月7日下午14时,鹏翔公司网络债权人(第一次)会议准时开始,整个会议持续约30分钟,法庭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后核查了债权,管理人通报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会议听取了债权人的意见并审议、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分配、处置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表决事项,并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方案。在三中院以及嘉华所网络技术人员的支持维护及配合下,整个过程规范顺畅,声音画面清晰稳定。



在举国防控新冠肺炎(NCP)期间,运用网络手段可以更好地维护包括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代表等参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也大大提升债权人会议的效率,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保障债权人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嘉华所破产清算业务部也将充分总结本次网络债权人会议的成功经验,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降低案件办理成本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